為加強我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優(yōu)化事業(yè)單位人員結構,增強事業(yè)單位活力,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貴州省人事廳《關于印發(fā)〈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通知》(黔人發(fā)〔2006〕4號)等有關規(guī)定,盤州市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08人。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完成,制定此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則和程序
招聘工作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和干部工作方針政策,突出政治標準,堅持“黨管干部”、“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賢”、“事業(yè)為上、公道正派,人崗相適、人事相宜”和“依法依規(guī)辦事”的原則,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yōu)錄取”的辦法,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
二、招聘計劃及職位
盤州市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08名。具體招聘職位詳見《盤州市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以下簡稱《職位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本省戶籍或本省生源大專及以上畢業(yè)學歷人員(2021屆畢業(yè)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畢業(yè)學歷人員(2021屆畢業(yè)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3年7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5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80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
5.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及我省的有關規(guī)定。
6.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工作的實施意見》(黔府發(fā)〔2017〕27號)精神,盤州市戶籍或生源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yè)資格證的高級技校或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yè)生,在滿足其它報考條件的前提下,可分別對應報考學歷條件為大專、本科不限專業(yè)職位。
7.限“盤州市戶籍”職位的報考人員是指截止報名時戶籍在盤州市的人員,或原為盤州市戶籍,通過國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學考試到盤州市外學習、工作的人員。
8.限“限應屆畢業(yè)生報考”職位的報考人員是指國家規(guī)定:“畢業(yè)之日起擇業(yè)期二年未就業(yè)”的人員。
9.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截止2021年7月22日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3.截止2021年7月22日“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未滿的。
4.截止2021年7月22日在讀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1屆畢業(yè)生或服現役人員。
5.曾因違法犯罪受過處罰的人員,受處分期間或者正在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未結案的人員。
6.曾被開除公職的,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yè)單位被辭退或取消錄(聘)用未滿5年的。
7.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8.聘用后的職位即構成《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所列需回避的。
9.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fā)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
10.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或經有關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人員及拒服兵役的人員。
11.不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有關條件的人員。
12.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到事業(yè)單位工作的人員。
四、報名
(一)報名
報名統(tǒng)一在網上進行,不設現場報名點。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報考人員可在2021年7月22日9:00至7月25日17:00期間通過“http://panzhou.pzhl.net/index.php”(盤州市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登錄報名系統(tǒng),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應當仔細閱讀并簽署《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報考人員因身份證過期、信息填寫失誤、照片模糊變形等原因,導致后續(xù)考試過程中出現無法通過資格審查等問題的,后果自負。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簡章》及《職位一覽表》。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填寫報名信息后系統(tǒng)會自動生成《盤州市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片(jpg格式、不超過30KB)。報考申請被接受后,請牢記申請時設置的密碼,身份證號碼和密碼是報考人員查詢網上資格初審結果、網上繳費確認、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注意:報考人員在提交報名信息并成功上傳照片后,都須進行報名信息復核。復核無誤后點擊“確定無誤后,保存”鍵后,報名信息將進入審核流程,通過網上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將不能對報名信息進行修改。若無法點擊“確定無誤后,保存”鍵,說明考生不符合該崗位報名條件。若不點擊“確定無誤后,保存”鍵,報名信息將無法進入審核流程,均會導致報名失敗。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通過網上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不得再修改個人信息或報考其他職位。報考人員應認真核對是否符合所選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報考人員隱瞞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二)網上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在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下,由各招聘單位負責。各招聘單位對已經提交報名申請的報考人員,必須在提交《報名信息表》后24小時內審核完畢。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招聘簡章》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合格的予以確認。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
資格初審不合格人員,在報名期間(2021年7月25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報名申請。各招聘單位資格初審時間為2021年7月22日9:00—2021年7月25日16:00。資格初審環(huán)節(jié)中有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報名繳費環(huán)節(jié)的,在資格初審期間由報考人員和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同意后,由負責報名工作的部門給予改報,繳費結束后仍未改報成功的,取消考試資格,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無效并追究審核有關人員責任。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確因信息有誤須修改(報考單位和報考職位不得修改)的,須本人向招聘單位申請,經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由負責報名工作的部門給予修改。
招聘單位在2021年7月26日16: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人員,視為報名失敗。報考人員提交報名申請成功后請及時登錄查看審核狀態(tài),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考生應留下正確的聯系電話,保持暢通。
報名期間于每日中午12:00在報名網站公示報名人數超過30:1的崗位和達不到3:1的崗位。報名結束后會面向社會公布各崗位報名人數。
2.網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21年7月22日9:00至7月27日17:00在“盤州市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上繳納100元考試費。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網上繳費結束后,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
招聘計劃減少的,該職位的報考人員不得進行調整。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人員本人申請,經市招聘辦同意后,由負責報名工作的部門給予改報其他職位。改報時間為2021年7月29日。
市招聘辦在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盤州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panzhou.gov.cn/)上進行公示。
3.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于2021年8月10日上午9:00至8月14日上午8:00期間,登錄“盤州市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打印筆試準考證。報名成功并繳費后考生自己放棄的或未及時打印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費不予退還。
五、筆試
1.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科目:《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
2.筆試時間及筆試地點:
筆試時間:2021年8月14日(筆試時間可能因報名人數稍作調整),具體安排如下:
09∶00—10∶30 《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10∶30—12∶30 《綜合應用能力》
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有效身份證明、《筆試準考證》、手機健康碼及行程碼為綠碼(根據當時疫情情況調整)時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有效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駕駛證)
此次筆試考試類別分為綜合管理類(A類)、醫(yī)療衛(wèi)生類(E類),其中醫(yī)療衛(wèi)生類下設中醫(yī)臨床崗位、西醫(yī)臨床崗位、醫(yī)學技術崗位三個小類(詳見附件《職位一覽表》)
未完成筆試科目且未取得有效筆試成績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六、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資格復審工作在市招聘辦統(tǒng)一組織下,由各招聘單位具體負責實施。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對象為取得有效筆試成績,并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3:1(含3:1)比例以內的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
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書(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或職業(yè)資格證書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以下人員還須提供:2021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的須提供《就業(yè)推薦表》或學校證明;國有企業(yè)(含國有集體組織)在職在崗人員須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檔案存放于私企的人員也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他無需提供)。
各招聘單位按照《招聘簡章》和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信息表”、報考人員提供的相關資料,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由負責資格復審的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招聘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經資格復審,復審合格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要求的,按規(guī)定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
進入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須關注復審相關公告,如因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換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復審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必須親筆簽署事業(yè)單位誠信報考承諾書。
資格復審貫穿事業(yè)單位招聘全過程,若故意隱瞞本人重要信息,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并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資格復審結束后,由市招聘辦將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和職位取消及減少情況予以公示。公示后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七、面試及總成績
(一)面試
面試工作在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
面試人員為公示無異議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復審合格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最后1名或2名考生,其面試成績須達到本考場當日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面試合格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面試方式、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
(二)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其中,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40%?偝煽冇嬎愎綖椋嚎偝煽=(《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3×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若筆試成績也相同,《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若《綜合應用能力》成績也相同,由市招聘辦另行組織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為了在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開展好筆試、資格復審、面試等工作,所有參加本次招聘考試的考生必須按照疫情防控的相關規(guī)定參加考試,否則所產生的所有后果,考生自行承擔。
八、體檢
面試結束后即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在市招聘辦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貴州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貴州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的通知》(黔教人發(fā)〔2004〕10號)《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具體實施。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人員?疾旃ぷ魍怀稣螛藴剩攸c考察人選是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考察內容、標準、程序和方法按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考察應當組成考察組,考察組由兩人以上組成?疾旖M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提出聘用建議意見。
在考察中發(fā)現不符合報名條件及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單位報經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該職位不再遞補。
1.經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審定有《招聘簡章》中“不得報考條件”所列情況之一或截止2021年12月31日2021屆畢業(yè)生未能提交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
2.報名時虛構或隱瞞個人工作單位、學歷資格、政治面貌等相關身份信息的;
3.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十、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市招聘辦在有關媒體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審批
公示期滿無異議者,各招聘單位填寫《貴州省市州及以下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備案表》和《貴州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備案匯總表》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盤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六盤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1.紀律監(jiān)督: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guī)定,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2.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3.報考人員要密切關注適時發(fā)布的疫情防控有關公告和準考證中關于疫情防控的內容,并按我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參加各環(huán)節(jié)考試。
4.本次招聘考試所有信息均發(fā)布在盤州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panzhou.gov.cn/)
5.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招聘辦咨詢電話:0858—3635099),未經允許、嚴禁轉載。
6.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